通知
发布日期:2009/5/26 15:49:21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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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院系:
按照成都警备区和市征兵办、区征兵办会议精神,在新世纪新阶段,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全面建设和谐社会,为国家改革发展,安全稳定提供坚强保障,作为21世纪的有志青年,要意识到自己肩负的责任,履行兵役义务,在军营中贡献青春。为圆满完成我院兵役登记工作,为部队输送高质量高素质的兵员,遵照区征兵办的要求,现将预征兵青年报名条件和士官报名基本条件及报名所需资料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1、年龄及文化要求:男青年2009年12月31日年满18周岁,文化程度高中(职高、中专、技校)大专以上文化水平可放宽到23周岁。大学本科以上可放宽到24周岁。
2、政治条件:应征青年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决心保卫祖国、保卫人民而英勇奋斗。
3、身体条件: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办法》执行。
(1)、身长:男青年不低于1.62米;特勤人员另行规定;
(2)、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3)、视力:陆勤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大学专科以上及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6,左眼4.5。
二、对象与范围:本辖区非农户青年
三、应征士官报名条件和所带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大专以上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在校生需要学校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4、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时间:(1)、2009年5月24日至5月31日为预征青年兵役登记时间。
(2)、2009年6月8日至6月10日为士官报名登记时间。
2、地点:校本部—保卫处
新校区—保卫办公室
3、要求:(1)、各院系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到保卫处(新校区在保卫办公室)领取《兵役登记表》;
(2)、各院系统一登记后,报保卫处(新校区在保卫办公室)。
4、电话:85259507、85228538、88012653、88000177、85430652、85430743。